第(3/3)页 理由是,村寨里面游客和百姓太多,即便是手枪都不能随机开枪,更何况是步枪? 万一出现误伤怎么办? 刘小天是真想说“那你们就换人去吧”,可最终还是没敢。 说实话,面对蝎子,他是真有点儿没底。 是,没错,他有“外挂”,有个十分牛逼的辅助系统。 可是,辅助系统毕竟不是斯塔克的钢铁盔甲,特么的挡不住子弹啊! 而且,对于一个在原来的世界中安安稳稳的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富二代来说,即便是这几个月当中磨炼成了一名各项训练成绩都非常优异的合格士兵,并且在一天之前在拳台上正面击败了一名称得上军区最强悍的特种兵…… 可是,那毕竟与生死无关啊! 眼前的这次任务,还是刘小天实实在在的第一次面对手里有枪的悍匪,而且那个人还是蝎子! 这就像是跟着世外高人习武多年且已然跻身一流高手行列的年轻人,在离开高人身边去历练之初,哪怕是碰上个劫道的山匪,心里多少也有些打鼓不是? 更何况,刘小天现在面对的可不是利刃,而是子弹啊!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是人,都会产生担忧和不同程度的恐惧。 号称不怕的,那绝壁都是在吹牛比! 最简单的道理就是:人,是需要在经历之后才能成长的! 毕竟,他还是没退缩不是? 十五分钟之后,三台颜色绝对骚气的小摩托出现在了通往那座小村寨的山路上。 骑摩托的,是三个年轻人。 一个锃亮的光头,一个桃心儿,一个板儿寸。 三人身上穿的,都是在那种花里胡哨的花衬衫、大短裤、人字拖,鼻梁上卡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大墨镜。 光头的是王艳兵,陈善明亲自动手,就用匕首给他刮的; 不得不说的是,陈大教官、不、陈大组长的手艺不错,一个口子都没有。 桃心儿头的是刘小天,也是陈善明的手笔。 之所以选了这么个头型,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原来世界中的刘公子很喜欢德云班主。 至于何晨光,板儿寸还是比较适合他,不用“化妆”就自带“小混混”的气息。 还真别说,穿上这身衣服之后的三人,要比刚刚穿着防弹衣的时候还多了几分安全感…… 手机站全新改版升级地址:,数据和书签与电脑站同步,无广告清新阅读! 第(3/3)页